小心!盜版產業吃掉你的工作

文/蘇元和
當數位匯流浪潮興起,網路智慧財產權的侵權爭議也如影隨形,盜版業者不斷蠶食著正版市場,甚至已發展具有規模的盜版產業鏈,盜版造成台灣影視、內容產業的損失到底有多大?答案恐怕比日前刑事局破獲「千尋盒子」等不法侵害的千億元數字高更多。
網路盜版衝擊台灣內容產業的正向發展,也不利台灣商品的出口,更有損台灣國際的形象,然而,那些只想追求花很少錢、享受高CP值的消費者,恐怕也不能認為盜版猖獗跟你無關了。
據文化部統計,2016年國內電影產業總產值達207.41億元,較2015年衰退9.64%,不論是在電影製作業、後製業、發行業與映演業都呈現衰退,主要原因在於整體產製能量、投資與預算都趨於保守。2016電視產業產值估1360.73億元,較2015年減少2.82%。整體而言,產值呈現負向發展,且電視產業面臨結構性的困境。
當產業的困境加劇,資金與資源不再挹注到國內電影或電視產業時,直接影響的就是產業就業人力的流失。據文化部統計,2016年電影產業就業人口4559人,相較於2015年,減少6.86%;2016年電視產業就業人口25070人,相較於2015年減少2.72%,都呈現負成長。
可預見的是,一旦盜版行為更猖獗,盜版市場更壯大,不只有會扼殺國內正版內容業者的生路,還會逐漸吃掉內容產業超過2萬多的工作機會,甚至影響著未來傳播相關科系的畢業學子的出路。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彭淑芬表示,之前三立、八大等電視台裁員事件,可預見盜版殃及恐怕不只是產業薪資的凍漲,還有失業的問題。
盜版產業化了
6月,刑事局連日破壞多起重大盜版案件,逾百台的國內耗資自製撥出的戲劇、綜藝以及國際的體育頻道等,遭到盜版業者從有線電視訊號、中華電信MOD訊號與衛星頻道訊號等來源竊取,再透過轉換成為網路串流格式輸出,提供千尋機上盒、免費手機APP使用。
盜版如今已變成一個有組織、分工明確的市場,衛星公會祕書長陳依玫表示,從這一次刑事局查獲的盜版事件來看,盜版市場顯然已形成一個上、中、下的產業鏈,有一批人專門做盜版訊號源,包括MOD訊號源、OTT訊號源、有線電視訊號源,有另一批盜版APK網頁與機上盒,另外一批人則進行發行與銷售。雖仍然無法確定上中下游是否有聯盟合作的關係?但這之間可以確定的是有雇主出錢、勞工領薪的關係存在。
「盜版一直是數位匯流時代最大的爭議問題。」陳依玫表示,數位科技突飛猛進,2013年後,有線電視達成基本寬頻接取與數位化的環境,但在缺乏最低度網路治理的配套措施,於是,資安問題與盜版問題層出不窮。
「政府躊躇不前,加上社會認知模糊,從2014年至今,其發展結果是不但未見數位經濟的成果,反而是讓盜版經濟出現了。」陳依玫表示。
陳依玫說,在防治盜版上,台灣面臨不只是政策與法令規範工具的不足,尤其是數位科技的進步快速,比時間與效率,盜版業者遠遠快於正版業者的行動。
陳依玫舉2012年的「全視福」侵權案為例,她說,「全視福」涉嫌銷售多媒體機上盒並向消費者收取月費,播送國內電視頻道及影片,遭檢調以違反著作權法送辦,「全視福」被判決後,市面上的盜版機上盒也都跟著改變盜版的態樣,完全避開了法律的規範。
陳依玫說,這一次刑事局破獲的盜版內容包括花費2億元權利金才取得世足轉播賽,正版內容業者耗資自製內容與花錢買版權,但盜版的發行商卻一毛錢都不用花,且還從事商業行為並獲取利益。「台灣政策、法令與社會輿論對正版業者非常不公平。」她說。
線上盜版影音網站 威脅OTT產業生存
數位匯流趨勢帶動著一波波的OTT(over-the-top)服務的商機,但事實上,全球OTT業者只有Netflix賺錢,根據Digital TV Research一份研究報告指出,Netflix、亞馬遜、HBO等全球串流影音網站,因為盜版造成的損失,將於2022年達到516億美元,其中,亞太地區的串流影音盜版情況最嚴重,至2022年,盜版內容帶來的損失將達到近200億美元。
從台灣OTT產業分析,中華IPTV頻道商協會秘書長黃子漢表示,OTT產業利潤來源分為用戶付費與廣告收入兩個部分,比例約為各一半(50%:50%),他舉以台灣每個月用視頻軟體觀看「戲劇」的人口約450萬人為例,若以每月平均付300元,一年可估約有160億的收費市場。
然而,盜版問題不解決的話?黃子漢表示,盜版存在會讓願意付費的用戶越來越少,160億的收費市場就會逐漸被吞食掉。另外,從廣告收入來看,黃子漢表示,2016年上半年來看,電視廣告費110億元,但數位廣告已增到111億元。統計資料也指出,盜版網站的點擊率是正版網站的5倍,線上廣告金額分配可從此比例推算得知,一年下來,222億元的數位廣告大餅,盜版業者吞掉了185億元,正版的業者才拿到約37億元。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兼任教授、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邵瓊慧表示,以SimilareWeb 2017年7月的統計數字來看,前20大影音侵權網站就高達1.05億台灣用戶的月訪問次數,以及超過6.78億的每月頁面瀏覽量。這個數字相當於台灣網際網路用戶合法網站的瀏覽量的8倍。
邵瓊慧表示,盜版內容以及APP內容更新速度快,又以終生免費為賣點,盜版業者免負擔內容製作,卻侵害正版業者的收益與利潤,最後,衝擊正版市場的投資意願、品質與數量。「沒有人會去投資法律不保護的產業。」她強調,海外侵權的盜版網站對台灣內容產業以及創作者影響非常大。
以打擊盜版為目標而成立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的理事長、LiTV董事長錢大衛日前也表示,台灣國內外、正版加盜版的影音網站約有30、40家,其中,正版合法業者只有約20家;只要關掉10家的盜版網站,就能讓台灣所有正版合法OTT業者成長與獲利。
美國商會:台灣政府應承諾打擊著作權網路侵權行為
今年4月底,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公布「特別301報告」,儘管台灣不在優先觀察或觀察名單中,但台灣透過串流影視設備的非法播送行為,已遭報告點名。
美國商會在「2018年台灣白皮書」也指出,串流擷取應用程式及網站的幫助侵權、未經授權著作,透過社群媒體平台、非法串流裝置應用程式散布違法著作內容等,近年來已快速發展成為對台灣著作權制度的挑戰。這些侵權行為對合法著作權利人在台灣的商業生存能力產生巨大壓力。
「2018年台灣白皮書」指出,台灣政府依然無視於全球至少40個國家或地區打擊網路盜版的國際趨勢,國際例子包括:2017年初,希臘政府採用行政手段邀集網路服務業者自發性地封鎖海外的侵權BT下載網站;另外,2018年3月,日本政府也考慮阻斷提供免費,如動漫及雜誌等盜版內容的侵權網站;2016年至2017年11月期間,在澳洲,被封鎖的網站流量已減少53.4%,而前205個未經授權網站的造訪率也下降了25.4%。
「2018年台灣白皮書」說,國際趨勢這麼明顯,但台灣的著作權利人仍然沒有行政或有效的司法救濟途徑來對抗境外的侵權網站。台灣政府應明確承諾打擊著作權的網路侵權行為。
「台灣在打擊著作權網路侵權需要即刻關注,確保臺灣不致落後國際標準。」這是美國商會在白皮書的建議。接下來,台灣該如何趕上國際標準,在打擊盜版能有具體的作為,並打造一個有利於內容產業投資的環境,避免人才與人力的流失,這將是政府與業者需要共同面臨的課題。
圖片來源:TDC NEWS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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