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何吉森:中華電太老大了 Cable TV數位化有助匯流發展

蘇元和/專訪 文/蘇元和、林語柔
《台灣數位匯流網》特別企劃「NCC委員決策告白實錄」封面故事,這一次深度訪談前NCC委員何吉森,何吉森歷經新聞局時代的廣播電視媒體的環境,以及95年成立的通傳會,見證也參與台灣通訊與傳播媒體進入數位匯流時代的過程。
12個年頭過去了,他一路上從內容處處長、法務處處長、主任秘書到擔任委員,參與不少的決策與法令規範的訂定,卸任後的他首度接受《台灣數位匯流網》的專訪。
何吉森認為,有線電視的數位轉換是有助數位匯流發展的政策。但目前法令尚未完成匯流,黨政軍條款也阻礙台灣太多的問題,相關規定每逢選舉,就難以被搬到檯面上討論。
以下是何吉森的專訪摘要:
《台灣數位匯流網》問 (以下簡稱問):你認為NCC成立至今,哪些是有助於數位匯流發展的政策?
何吉森答(以下簡稱答):
談到所謂新科技以及匯流,有幾個技術上一定要到位,一個就是數位化,另一個就是寬頻傳輸,2012年無線電視數位化,到了2017年,有線電視已經進入99.5%數位化。
開放有線電視必須趕快進行數位轉換,到達進入家戶中,然後投入固網寬頻的建設上,有線電視在固網市場上也可以佔一席之地,不同於過去中華電信獨佔的地位,現在,有線電視也可以提供品質好的寬頻服務,所以,有線電視的數位轉換是有助於數位匯流的發展。
舉一個例子,中華電信為何要降低4G資費費率,因為現在市場有其他業者跟他競爭了,如果不開放競爭,中華電信就一直太老大了。
問:中華電信是獨大,現在有線電視也可以經營寬頻事業,但所有的法令還沒有匯流,導致規管不一致,你怎麼看這個問題?
答:這是沒辦法,因為這就是牽涉到黨政軍條款的問題,中華電信當時因為黨政軍條款,原本就可以提供IPTV(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網路協定電視(寬頻電視的一種)的服務,它是一個開放性的平台。後來因為黨政軍條款的條文出來,中華電信MOD就不能做,所以停擺了一陣子,等NCC成立的時候,MOD不能經營媒體,於是,就讓它避開廣電三法。因此,中華電信還是有被政府實質上所控制,所以,不能夠去做頻道業者。
問:綠皮書(Green Paper)是你卸任前主導?
答:我是召集人。
問:綠皮書中有提到說,讓MOD納入廣電三法中的有廣法,而讓有線電視變成開放平台?
答:說真的,你去問一下所有的頻道業者,他們喜歡中華電信這種任何人都可以上架的開放平台嗎?不一定,因為有線電視業者還可以確保頻道業者有一定的機會與確保有一些錢可拿。
但中華電信MOD不是,中華電信好像是一個大房東,頻道業者來MOD這邊,很多二房東在那邊分,然後收的租金多少錢,你們幾個二房東坐下來談一談,由於有這樣的機制,讓中華電信卻能穩賺不賠。
問:未來中華電信MOD會納入有廣法?
答:沒有。理論上依照我們通訊傳播基本法,要做到相同服務相同管制。希望讓中華電信平台的黨政軍條款進一步鬆綁。兩年前擬的草案中,就有針對黨政軍與分組付費等議題討論,最後未通過。目前最迫切的還是黨政軍的相關規定,包括反媒體壟斷的一些產業併購規範。但適逢選舉期間,恐怕相關討論很難被搬到檯面上。
問:假若MOD納有廣法,未來代表有排頻權?
答:若是,中華電信本身就會有決定權。基於相同服務相同管制的原則,若中華電信黨政軍條例鬆綁,同樣的有線電視規範也跟著鬆綁。實際上,中華電信MOD的開機率很低,主要用戶都是因為買寬頻上網。
NCC一直希望讓內容產業,有平台可以曝光,進而促進內容產業的價值。黨政軍阻礙了台灣太多的問題,應該要把平台跟頻道分開,平台做到完全鬆綁,進而提振內容產業,頻道則採實質管制。
圖片來源:TDC NEWS翻拍重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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